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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水價
依據江陰市物價局文件澄價發【2018】20號,2018年7月1日起執行。
(一)、水價構成
1.城區自來水價格構成(元/立方米):
2.鎮(街道)自來水價格構成(元/立方米):
(二)、居民用戶
居民階梯水價按照年度用水量為單位實施,當本年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檔基數臨界點后,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,用水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、不結轉,具體分檔水量和價格見下表:
居民階梯用水價格
(元/立方米)
① 階梯水價實施的范圍為江陰市(含所有鄉鎮)內的“一戶一表、抄表到戶”的居民用戶;
② 階梯水價的執行以戶表為單位,每戶默認人口為4人(含4人)。5人及以上的家庭,持我市公安部門核發的《居民戶口簿》《江蘇省居住證》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(包括持其他我市核發長期居住證明的境外人士),可申請認定“一戶多人口”用水,人口每增加一人,戶年用量各檔基數分別增加50噸。
③ 居民用戶階梯水量分檔基數核定有效期為兩年,有效期滿前兩個月內應到供水營業網點辦理用水續期手續。
(三)、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
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(如:機關事業單位、部隊、醫院、學校、民政福利院等)用水不執行階梯式價格,水價標準按第一階梯和第二階梯中間價確定,統一執行3.44元/立方米。
(四)、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
非居民生活用水 4.10元/立方米;
特種用水(含高檔洗浴、沐足、洗車、商業性游泳池、純凈水、飲料、釀酒業、建筑業用水等)5.50元/立方米。